公平會表示,皇翔建設銷售「皇翔玉鼎」預售屋時,要求購屋者必須先交付訂金才提供合約書等違規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皇翔建設公司銷售「皇翔玉鼎」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必須先付訂金,才提供契約書,使購屋人沒有充分的交易資訊及陷於訂金被沒收或被迫繼續履約的不利地位。 此外,皇翔建設也不揭露社區中各戶的持分總表,或列出各戶各項持分占總共用部分的比例,以及不提供給公眾閱讀或自由取閱,使得購屋人無法在簽約前清楚知道全社區共用部分的分攤結果,或各戶各項持分占總共用部分的比例。 公平會表示,由於預售屋尚未成形,購屋人在簽訂買賣契約時,事先可取得的資訊很少,建商是優勢的一方,應該將資訊透明化、公開化,皇翔建設已經使購屋者在交易資訊不充分、不完整情況下做成交易決定,有失公平。 公平會指出,由於「皇翔玉鼎」戶數眾多,影響層面廣,因此重罰皇翔建設150萬元。1000713 資料來源:(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3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