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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房產實價課稅 時機未到 2012/08/01

財長:房產實價課稅 時機未到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陳美珍/台中、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實價登錄今(1)日上路,政府是否接著實施實價課稅頗受關注。財政部長張盛和昨日表示,他對實價登錄建立交易價格透明機制「樂觀其成」,但目前並非推動實價課稅的好時機,將先觀察1年。

據指出,財政部至今(101)年底之前,規劃推動的稅制改革內容,並不包括與實價課稅相關的房產稅制。今年的稅改重點,以因應明年起開徵的企業及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相關子法為主,去年向行政院提出延後一年開徵、將於年底屆滿的能源稅制,是否如期推動,也頗受矚目。

至於市場擔心實價登錄資料,會變成稅捐機關的查稅工具,張盛和說,法律不允許登錄資料用來查稅,實務上,也因登錄資料是採區段化公告,稅捐機關無法取得實價資料,無法用來課稅。

張盛和強調,實價課稅的方式很多,包括參考實價登錄資料做為調整公告價格,讓土地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逐漸接近市價,也可實現實價課稅。如果一年後,實價能夠真正反映,「實價課稅目標就慢慢達成了」。但目前而言,財政部認為,房產實價課稅改革不是最急迫的項目。

財政部昨天舉行財政健全小組中區座談會,與會縣市財政主管建議調高公告地價,增加地方稅收。新竹縣財政處長吳素琴說,地方稅調整應改由中央主導,減少民選首長的徵稅壓力。

張盛和表示,財政部會先觀察實價登錄上路後的情況,尤其是「登錄的是否真的是實價」,如果大家虛報、短報、漏報,就不具意義,政府也會研擬查稽機制。

經濟學者馬凱則說,地方收入主要來源是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因為公告現值偏低,以致稅收偏低,這部分採依市價徵收後,如果公告現值與實價差距為七成,建議中央給縣市政府的餅就打七折,如此一來,地方才會努力調高公告現值,增加稅收。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不動產實價登錄)今(1)日起實施,所有不動產買賣成交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必須於30天內完成登錄,逾期登錄或登錄不實者,會被處3至15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由於有1個月時間申報登錄資料,且需就已完成申報登錄資訊,加以篩選、區段化及去識別化處理,預計今年10月以後,才可以查詢相關成交案件的資訊。

至於需要申報登錄的案件類別分為3類,包括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案件;以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的成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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