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 月1 日起,國內新建物的室內綠建材使用率須達45%,室外綠建材使用率至少要10%。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因應氣候變遷,為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提升資源有效利用,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中綠建築基準專章部分條文,2012年7 月1 日起,國內新建物的室內綠建材使用率須達45%,室外綠建材使用率至少要10%。 內政部表示,此次《建築技術規則》修正,主要針對建築基地綠化、建築基地保水、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以及綠建材等4 項指標,擴大適用範圍並提升檢討基準。 依照新制,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的綠建材使用率,將由30%提高至45%以上,室外裝修材料也須使用綠建材並達到10% 以上。新制生效後,可減少生態環境的負荷,並提升民眾居住健康,同時也可帶動國內綠建材產業發展。 在基地綠化方面,過去僅要求建築面積較大的學校、高層建築、山坡地建築及有開放空間的建築需符合標準,現在除了個別興建農舍及基地面積小於300平方公尺的建築外,所有公、私開發案要拿到建照,都須符合規定。 此外,過去只有學校、高層建築等建案需符合保水規定,未來則除了農舍、山坡地建物或地下水位小於1公尺等建築外,所有基地面積大於300平方公尺的開發案均須達到保水指標的標準,以確保建物基地具有相當之涵養、貯留與滲透雨水功能。 另針對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新制也擴大實施範圍,將適用之建築物由原本總樓地板面積3萬平方公尺,修正為逾1萬平方公尺的新建建物即須設置相關設備,以強化水資源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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