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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房價可列入痛苦指數計算 2012/05/21

專家:房價可列入痛苦指數計算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台北報導】

有學者主張將房價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能合理反映民眾生活痛苦。台經院六所所長楊家彥表示,CPI有國際通用版本,且主要是用來進行國際數據比較,較難更動列計項目,可行之道是把房價列入痛苦指數計算。渣打銀行首席經濟師符銘財建議,可計算資產價格指數,納入房價與股價,供政府決策時參考。

但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認為CPI納入房價,實質幫助不大。平抑房價,仍應朝實價課稅、針對非自用戶提高土地稅,墊高炒作成本,打擊投機客炒房。他說:「再說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已定期製作與公布相關指數,重點是政府聽不聽得進去。」

楊家彥表示,各國編列CPI均會採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手冊(CPI Manual),已公布適用40~50年,有助跨國經濟比較。因此,儘管外界盛傳經濟泡沫與資金寬鬆狀況並未如實在CPI中反映,欲新增採計選項較難。

他也說,CPI是計算經常性消費支出,但買房通常視作投資,一般人不會一天到晚買房子,列入CPI不適當。

他建議,可在「痛苦指數」加入房價。目前痛苦指數採計CPI與失業率,加入房價後,貼近民眾感受,由具公信力與權威性的單位定期公布,亦能影響政治決策。

符銘財認為,若要在CPI新增房價,必需回溯10年來的房價,才能看見通膨情勢,茲事體大。無妨另外計算「資產價格指數」,不只計入房價,也加入股價,掌握資產性通膨,供政府決策參考。

至於資產價格指數如何落實,符銘財說,只要主管機關建立資料庫即可,像股價有台灣證券交易所,掌握每日交易資訊,不動產的部分,隨著實價登錄上路,即可順水推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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