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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房產!乙種工業區不得為住宅使用 2012/05/08
不要有撿便宜心態,日後作為住宅違規使用恐有受罰及限期改善等風險。
不要有撿便宜心態,日後作為住宅違規使用恐有受罰及限期改善等風險。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因油電雙漲後,具對抗通膨與物價有利的投資標的房地產看好,近日高雄地區有位於乙種工業區部分個案,以透天建築等廣告進行銷售,恐造成購屋市民因誤購僅得作為資訊軟體業或工廠之房地產,而作為住宅違規使用,高雄市政府呼籲民眾睜大眼睛,不要有撿便宜心態,日後作為住宅違規使用恐有受罰及限期改善等風險。
 
高雄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2001年1月經發會議建議政府修訂相關法規,放寬工業區土地可做一般商業用途,以促進促進工業區之發展。高雄市在2002年8月修正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14條,將「資訊軟體業」用途納入得使用項目,後在都會區住宅區土地價格上漲,部份不肖廠商為求圖利,將乙種工業區用地以資訊軟體業申請興建建築,卻變相以住宅名義銷售與使用,導致一般民眾於不知情之情況下違規使用,面臨受罰,甚至斷水斷電之風險。
 
楊明州強調,內政部於2012年1月已督促地方政府要針對土地使用管制、建照核發、興建銷售及取得使用執照等4 階段制定更嚴格的審查機制,且高雄市政府並自2010年起即不再核發乙種工業區內以「資訊軟體業」項目申請建築執照案。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因所謂俗稱工業住宅消費糾紛多,周鄰工業與住宅行為混雜,環境不佳。而且銀行貸款、日後違規裁罰、土地變更回饋金龐大而合法化困難、地區公共設施不足、日後買賣脫手不易等諸多問題,呼籲市民應謹慎察明,避免日後徒增糾紛與困擾。
 
黃志明說,為依內政部加強管控乙種工業區違法使用,避免買賣糾紛,該處對於核發資訊軟體業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均會特別加註「本案為乙種工業區申請 用途為資訊軟體業,應依核准資訊軟體業之用途使用」,並發文通知建築執照之起造人應依核准「資訊軟體業」之用途使用,並副知會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追蹤後續之使用情形。他說,近日會再召開跨局處會議,邀集業者、消費者者進行研議處置,避免民眾再次無辜受害,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工務局表示已清查統計高雄市乙種工業區建築執照用途為資訊軟體業之連棟透天厝式建築物,約略集中在三民區及左營區,以民族路兩側為主,及大統新世紀、慈濟園區、鼎山街與大昌路附近及河堤社區周邊,請市民購屋時一定要睜大眼,仔細檢視契約書內容,因為該建築物須依資訊軟體業用途使用,不得違規作為住 宅。
 
工務局呼籲,儘管工業住宅的價格比鄰近區域一般住宅便宜,惟因附近仍有低污染性之工廠,住家品質將大打折扣,且依內政部2005年函釋,工業區之土地不得興建住宅,倘若購屋者違規作為自用住宅使用、移供與工業無關之使用或租售他人作為非工業使用,即可能受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處分,故在工業住宅現今仍未「合法」之情 形下,購屋者須承受被檢舉取締受罰之風險,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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