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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條款 都更修法改由法院拆遷 2012/05/02

文林苑條款 都更修法改由法院拆遷
【聯合報/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士林文林苑一案爭議未解,台北市七名藍委昨天共同提出「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訂草案」,將從嚴審查建商資格、提高都更各階段同意門檻、納入非營利組織為協調平台,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刪除地方政府負有代為拆除之義務,改由委請法院處理,這項提案也被外界視為是替台北市政府解套的「文林苑條款」。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賴士葆、羅淑蕾、蔣乃辛、蔡正元、費鴻泰、林郁方共同提案修改都更條例。丁守中表示,文林苑案突顯現有都更法案窒礙難行之處,但台北市有四成以上房子屋齡超過卅年,沒有電梯、消防設備,他認為都更勢在必行。

賴士葆說,修正草案將更嚴格審核建商資格,相關規範包括實收資本額、營業項目、信用、財務能力、組織運作狀況等,加強保障原住戶權益。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現行都更案都是先甘後苦,因為依規定只要有十分之一同意,就可以申請都更,造成建商搶奪、地主損失,但修法後將門檻提高到二分之一,先嚴謹審查建商資格,降低政府須審查的案件量,並加速都更案審查速度。

羅淑蕾表示,草案刪除預售制度,規定地上物須完全拆除才能預售。蔡正元指出,草案將保護受建商欺負的釘子戶,排除向建商漫天喊價的「專業釘子戶」,以及「黑道釘子戶」;同時將都更案拆除回歸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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