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行政院統計,去年與房屋買賣有關的消費糾紛,多達1453件,等於每月都有超過百件的糾紛,所以民眾買賣不動產時不可不慎。專家建議,買方最好可仔細核對建物地籍圖、平面圖等相關文件,避免買屋後才發現住家可能有佔用情形。
新成屋糾紛最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指出,去年光是第一次申訴的房屋買賣糾紛就超過1400件,而且時常無法一次就順利解決,其中新成屋糾紛有1037件,佔71.3%最多,其次為中古屋的289件及預售屋的127件。 公共空間遭佔用是一般住宅、店面買賣常見的糾紛,永慶房屋法律服務部經理吳宜學指出,佔用情形又以1樓停車場車道、通道、頂樓加蓋等最常見。
可請工務局鑑界為了避免買屋後,才發現房屋可能涉及侵占或違建糾紛,吳宜學也建議,民眾可以先向所在地地政單位,調閱地籍圖、建物測量成果平面圖,以釐清建物位置、面積,利用這些官方測位及比對的依據,或是可請工務局來鑑界,都可以避免買到違建。 此外,因有些建物會規劃少數戶別為約定專用的「露台戶」,買方更須特別注意,約定專用空間表示部分使用面積屬於大樓公共設施,須經過簽定規約的程序後,才是該戶的約定專用空間。
露台戶問清公設吳宜學也提醒,民眾不論是向建商或是透過房仲購買露台戶,都應該確認合法的使用權,以確保自身權益,且建物使用執照及謄本,都有註明公設包含哪些範圍及比例,買方最好可一併查明,並先詢問是否有公設糾紛。 記者馮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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