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2012/02/28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施行以來,首宗利用「信託、贈與」方式企圖短漏報奢侈稅情況在高雄市發生,但高雄市國稅局長何瑞芳日前表示,本件是由承辦的代書主動提出查詢,目前正進行輔導補稅,並未處以處罰。
奢侈稅實施以來,迄今年1月31日止,不動產部分已申報2,171件,繳納稅款14億7,700萬元,特種勞務部分(指高爾夫球證)6件,金額115萬元。
民眾將持有期間兩年內的不動產出售,應在簽約的次日起30日內,依法須自動誠實申報,如未申報或利用信託、贈與等方式出售未申報,或低價申報銷售價格時,一旦被查獲,除補徵稅款外,稅法規定要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