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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尚未訂定不動產實價登錄的日期,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昨(12)日表示,登錄系統建制已完成招標,規定6月底前完成驗收,規劃7月1日應該可以實施實價登錄。買賣移轉、預售屋和委託仲介租賃成交案件都要實價登錄。
完成招標後,內政部必須訂出登錄的規格。針對投資人最關心房地合併或分開登錄的問題,蕭輔導說,依循民間交易習慣,允許總價登錄。如果是依土地及建物分別議定成交價,則須分開申報登錄;如果是房地合併交易,沒有依土地及建物分別議定成交價,合併申報成交價即可。
蕭輔導說,不是所有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辦理案件都要實價登錄,只限於「買賣移轉」案件。贈與移轉不用實價登錄,設定典權登記也不用實價登錄。除了買賣移轉案件,出售預售屋及委託房仲業出租的租賃案件也要實價登錄。
買賣移轉案件的實價登錄主要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負責,如果沒有委託買賣,則由買方負責登錄。仲介受託租賃成交案件由仲介業負責登錄。需要登錄的只限於不動產仲介受託成交案件,其他的不用。預售屋買賣案件由經營代銷業務者負責登錄,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一次申報。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去(100)年12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條文中皆要求實價申報登錄,合稱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文中明定,實價登錄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之。
內政部尚未完成地政三法的實施細則,但為了建制系統欄位,對重要細節已有共識。
蕭輔導說,系統的建制已由中部辦公室完成招標,6月底前可以完成驗收。如果訂7月1日為實施日期,也就是說,在7月1日以後完成買賣移轉登記者,都要實價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