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改採市價 由政府評定100/12/14 經過冗長的逐條表決,立法院院會昨晚在場外抗議聲不斷中,三讀通過「居住正義五法」的最後一塊拼圖「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未來土地徵收將按市價補償,但所謂市價將由政府部門的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查估市價程序、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這個結果與在野黨及民間團體主張、由第三方的不動產估價師查估方向迥異,且市價徵收上路的施行日期授權由行政院決定。
抗議立院粗暴通過土徵條例,昨晚台灣農村陣線、捍衛農鄉聯盟在立法院前,放火燒掉繪有立法院、行政院、總統府的大型海報,群眾高呼「黑箱作業」、「圈地滅農」口號,現場氣氛一度緊張。農權團體呼籲關心土地正義的農民與民眾,用選票抵制踐踏農民的惡劣立委與政府。
昨天農民從上午十點就開始靜坐。七十歲汪菊拿著百歲老母親的照片泣訴,自己幾十年來,剝竹筍剝到三更半夜,白天還要載荔枝去賣,靠著三、四分農地拉拔八個孩子長大,賴以為生的土地要被政府徵收,以後怎麼辦?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政府修法黑箱作業、毀農滅國。兩年來,多少農民走上街頭,理性表達訴求,但政府卻瞎了、聾了;既然政府心中沒有農民,那農民會團結起來,用選票制裁他們。
原本朝野對不得徵收特定農業區的排除條件寬鬆立場互異,最後雙方達成共識,明定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外,不得徵收;但若有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所必須,或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所需,不受限制,後者並加入爭議處理機制,亦即要舉辦聽證。
新制規定被徵收的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的市價補償;所謂市價,由地方主管機關經常調查轄區地價動態,每六個月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做為調整徵收的補償依據。
同時,為保障弱勢,凡徵收公告一年前有居住事實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應提供安置計畫。
有鑑於現行徵收程序簡略,導致苗栗大埔農民抗爭事件,立院除增訂需用土地人應擬具徵收的詳細計畫書,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另引入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必要時會同利害關係人進行現場勘查,並做成紀錄。
為審議徵收案件,中央主管機關將遴聘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以合議制方式辦理;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立法院並通過附帶決議,為審議土地徵收案,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民間成員的相關推薦、遴選辦法,土地徵收審議會成員對於有利害關係的議案應迴避。
另,國民黨團昨晚趁民進黨團未注意,新增一附帶決議,要求台中市目前辦理的市地徵收案可馬上適用土徵法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