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關於公會 最新消息 招標公告 購屋資訊 見證移交 建築法令 網站連結 聯絡我們 下載專區

首頁 > 購屋資訊 > 建築資訊
不動產實價登錄 暫時與課稅切割 2011/12/13

不動產實價登錄 暫時與課稅切割
居住正義五法今可望三讀 除土徵條例 其他四案有但書 將設配套措施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蘇秀慧/台北報導】

落實居住正義,立法院昨(12)日協商「土地五法」,除了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還有爭議,其他四大法案在內部政提出但書條款,配套措施未完成前,實價登錄不得作為實價課稅,才完成協商,預計今天三讀通過,實價登錄上路。

圖/經濟日報提供

馬英九總統昨天指示立院國民黨團盡全力讓「土地五法」三讀通過。外界疑慮實價登錄將作為課稅依據,馬總統強調,配套措施未完成立法前,實價登錄都不會作為課稅的依據,外界無需疑慮。

立法院明天將停會,在內政部提出但書折衷版本後,居住正義五法可望本會期通過。攸關實價登錄的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條例、平均地權條例等修正案,以及住宅法立法可望今天三讀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因爭議條文無共識,今天送院會表決。

為使居住正義五法能順利過關,立法院進行接力式協商,內政部長江宜樺一早就赴立院督軍,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力邀藍綠立委出席協商。

實價登錄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明訂不動產所有權移轉後,必須向主管機關進行實價登錄,但多位國民黨立委擔心後續進行實價課稅,多持反對意見。

內政部提出,原條文僅規定「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或利用」,後一句修訂為「得供政府機關利用並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此外,已登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

但書內容讓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完全分割,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與目前地政司提供的「房地產交易價格」查詢系統幾乎相同,並沒有太大改變。

【記者徐筱嵐、邱金蘭/台北報導】立法院明(14)日休會,昨天法案大清倉,三讀通過證交法修正案,增列外國企業專章,強化對投資人權益保障,有助吸引外國公司來台第一、二上市;並將半年度財報須由會計師簽證改為核閱即可,有助降低企業作業成本。

昨天院會並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將處理10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公路法第72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草案,由於部分條文仍有爭議,三案有待表決。

回上一頁
臺中市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TEL:(04)2515-4212  FAX:(04)2515-4690  地址:420台中市豐原區社皮路70號1樓
E-mail:working.office@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