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地產王/綜合】
景氣冷颼颼,遭到資遣或無放無薪假的人越來越多,如果想賣屋,又怕貝克奢侈稅,怎麼辦?財政部發布解釋令,明示非自願性失業,可不受奢侈稅的規範,免徵奢侈稅!
■ 失業手頭緊 金管會研擬還息不還本
日前,一位先生於民國86年間持有新北市 1棟房地產,又在民國99年,在工作地點新竹縣另購 1棟新屋;不料他最近遭公司資遣,想要賣掉新房,不知這種情形需不需要繳交奢侈稅?財政部指出,如果屬於「非自願離職」出售新房地,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第5條第2款,以及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可免徵奢侈稅。
此外,金管會著手研擬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的「自用住宅」貸款,與銀行協調辦理「只繳利息不繳本金」的措施,金管會表示,由於住宅是民眾安身立命的居所,所以金管會將與銀行公會協調,研議往後若是勞工被資遣或被裁員,將可以緩繳房貸本金及展延還款期限,以照顧弱勢勞工。
■ 2008金融海嘯 也曾開放貸款展延
其實,這項方案在2008年金融海嘯時也曾實施過,當時銀行公會針對非自願性離職勞工,推出房貸戶展延繳納本金三至五年方案,但僅適用於「自用住宅」,且一戶只能申請一次。銀行公會也提出可申請展延、延長房貸時間不得超過30年、限自用住宅房貸、一家一戶為限、客戶過去繳息正常、本金餘額以600萬元為限、房貸戶繳完30年房貸後的年齡必須低於75歲、當初申請債務協商或已申請10月底非自願失業寬限還款案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房貸有保證人,需先經保人同意等九大要件,只要符合九大要件的民眾,通通可以申請貸款展延。
此項方案意味以非自願離職、且背負房貸的民眾,將可以只繳房貸利息不繳本金,且能申請展延還款年限,這樣一來,勞工就能保有自己的房子,大幅減少勞工房屋產權被拍賣的機會,只是這波景氣下滑,會不會有這樣的措施上路,財政部還在評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