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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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地政資料顯示,蔡燕萍持有的豪宅「勤美璞真」,建商三月交屋,十月蔡燕萍就已過戶給他人,持有未滿一年,須繳售價百分之十五的奢侈稅。房地產市場人士推估,若以一戶兩億元計算,奢侈稅可能達三千萬元。
但房地產市場人士說,蔡燕萍若為自用住宅的買賣,就不用課奢侈稅。蔡燕萍公司主管昨天說,這是她個人行為,公司不便表示意見。
位於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旁、信義路上的豪宅「勤美璞真」,今年上半年陸續交屋,包括海外華僑、港資、投資大戶都是屋主。「勤美璞真」的最新一筆地籍資料顯示,原本蔡燕萍持有的六樓一戶;十月時,屋主已換成英屬維京群島商提莫那公司,該戶面積約九十多坪、含兩車位。
業界人士推估,目前勤美成交價約每坪兩百萬元,等於該戶總價約兩億元;而勤美三年多前預售時,每坪約九十萬到一百萬元,所以若是預售時承購,扣除掉三千萬元的奢侈稅,應還是有賺。
該名業界人士說,奢侈稅上路後,豪宅交易冷清,屋主都要等選後再做決定,且都說「一到兩年內大概不會賣了」,除非有資金壓力。
房市投資大戶劉月釵(劉媽媽)及兒子俞昌哲原也持有一戶「勤美璞真」,但據地籍謄本資料,劉月釵母子持有的該戶,已於六月底移轉給他人,簽約日與移轉日約有一個月的落差,因此很可能在六月一日奢侈稅上路前便簽訂合約,不須繳納奢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