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後有關不動產入帳問題,金管會決定提前檢討續後評價一律採成本法規定,一旦續後評價也可採取市價法入帳,上市櫃公司將有大筆增值利益,尤其是金融保險業。
立法院財委會昨(16)日審查銀行法修正案,立委關注IFRS上路後,金管會對不動產入帳問題做法,是否未能完全與國際接軌,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金管會一年後會檢討」。
依IFRS規定,對不動產入帳,公司可自行選擇採取成本法或市價法。金管會一度考慮強制公司一律採成本法,以免資產價值波動過大、企業易有操縱損益空間。
由於公允價值是IFRS最重要精神,金管會考慮對不動產入帳方法強制採成本法,一度引來學界及業者批評。最後金管會在6月定調採折衷作法,明(101)年開帳日當天,有持續性出租、中長期穩定現金量的不動產,可以市價入帳,續後評價則一律採成本法。
當時金管會並表示,不動產續後評價一律採成本法,未來金管會將視企業公允價值的揭露情形、投資性不動產鑑價實施狀況等因素,在104年評估決定是否可採公允價值。
即便如此,外界對於IFRS上路後,不動產續後評價一律採成本法的作法,依舊有不同看法。因此,金管會考慮將檢討時程提前,打算在IFRS上路(102年)一年後,也就是103年檢討不動產續後評價問題。
金融業者表示,一旦不動產續後評價,讓上市櫃公司自行選擇採市價法或成本法,對擁有大量不動產的公司而言,若採市價法後,將有不小增值利益。
金管會證期局長李啟賢表示,IFRS實施一年後檢討,主要是不動產如何入帳問題,現在續後是採成本法,但IFRS的精神是要公平價值。這對一般產業影響不大,對金融業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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