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2011/11/12 為了讓與社會住宅有關的法律案能夠在本會期完成三讀,立院院會11日依照朝野協商決議,將住宅法草案、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並交付朝野協商。朝野黨團並表示,一定要在立院12月中旬停會前完成立法。 馬英九總統宣示為落實土地正義,將修改土徵條例,未來政府徵地須根據必要性和公益性,並按市價徵收。政府同時推動住宅法,明定興建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並提供適當比例給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使用。 但由於距離立院本會期停會僅剩1個多月,為趕在停會前讓法案過關,朝野協商後,決定相關法案不交付委員會審查,而要直接逕付二讀,與政院版本併案協商,以爭取時效。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住宅法是馬總統宣示要在本會期通過的法案,草案條文很多,他相信進入協商後,就算最後朝野有不同意見,要表決也比較有方向,本會期應可完成三讀。 除了住宅法草案及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外,另外3個攸關實價登錄的法案,目前也已經進入朝野協商。其中,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這幾日正密集協商,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則是安排在本月15日進行朝野協商,本會期也有可能完成三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