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委員會今(16)日將拍板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編製準則,將以函令方式確定投資用不動產在2012年開帳日,以現金流量折現法計算價值列帳,準則中則會明訂不動產續後評價以成本為主。 並且日後再視不動產鑑價情況及企業揭露不動產公允價值狀況,決定何時採內市價法。 至於事關台灣高鐵淨值變化的特別股列帳問題,仍是要接軌國際公報精神,以契約實質判定,若已屬負債性質的特別股,就須從股東權益項下移到負債,若較偏股權性質則不必強制移往負債,至於是否要對高鐵以函令方式額外排除,則要看今日委員會共同的決定。 壽險公會昨天將壽險公司依現金流量折現法試算的不動產價值交給金管會,原本以市價計算,壽險業帳上不動產增值金額達2,500-3,000億元,但若以現金流量折現,即排除自用不動產及素地、開發中工程,則增值金額低於2,000億元。 金管會昨天內部討論財報編製準則,確定不動產開帳要以現金流量折現法,定義是有「長期穩定現金流量者」,若是不動產前幾年都未出租,在開帳日前突然有租約,這部分要由會計師檢視,金管會不再硬性規定要出租滿3年等條件。 至於現金流量折現率,則依內政部公布的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由不動產估價師考量銀行定存利率、市場公債利率、市場相同類似的不動產標的等,加上投資地區的風險貼水計算,金管會也決定不訂定統一折現率,由不動產估價師及簽證會計師檢核。 銀行員工優惠存款問題,由於對銀行衝擊較大,將留在7月公布的銀行財報編製準則考慮,不會在公開發行公司的財報明訂。 其餘編製方式主要都與IFRSs各公報精神接軌,金管會規畫今日委員會通過後,即會立即展開預告7日,蒐集各界意見後,23日委員會要定案所有準則,6月底公告,1,300多家上市櫃、興櫃企業即可參照,開始準備財報分類及接軌因應,7月銀行、保險等金融業編製準則也會參考相關原則預告及公布實施。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