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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實價登錄草案 違者最高罰15萬 2011/10/31
草案出爐 區段化公告區間大幅縮減登記不實
七日內須重申報 違者最高罰15萬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2011/10/31

實價登錄草案出爐,最受爭議的房地產交易價格區段化公告,從現行以100號區間,縮至以10號為間隔範圍,區間大幅縮減十分之一,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更為透明。若登錄不實,七日內須重新據實申報,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圖/經濟日報提供

 

「居住正義」為國民黨、民進黨兩黨競選主軸之一,「實價登錄」正是落實居住正義首部曲,相關登錄配套作業,受到業界與民眾關注。

內政部地政司近日已完成擬訂「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不動產成交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草案,待「平均地權條例」、「地政法」與「不動產經紀條例」修正條文草案三讀完成後,將會對外公布。

內政部對此草案內容十分低調,均不願多做說明,但相關訊息已發布至全國地政單位,頗有要求地政人員待命意味。

外界質疑現行區段化登錄,資訊不夠透明,內政部擬將現行房地產交易價格以100號為區間的公告,未來縮至以10號為區間範圍,如成交案件位在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51號,區段化登錄則為北新路三段「46-55」號,兼顧隱私與資訊透明化。

草案指出,若土地、建物分別計價,應分開登錄;合併計價則登錄總價即可。往後買賣轉移案件完成後,須於30天內完成申報,除親赴現場臨櫃登錄,擬開發網路及電子郵件方便民眾登錄;逾期未申報,限期七日內完成,否則將按次處份。

若主管機關發現登錄價格申報不實,將通知申報人於七日內重新據實申報,違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至完成。此外,異於市場交易價的案例,未來委由不動產估價師協助評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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