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10/19
100年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徵,財政部提醒納稅人,近期應注意稅捐機關寄發的稅單是否正確無誤,對稅單沒有疑義者,應在11月30日前完成繳清稅款手續。
10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財政部指出,納稅人若在11月1日仍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稅單卻發現遺失時,可在繳納期限內向稅捐機關申請補發,以免逾期繳納受罰。
財政部指出,收到繳款書後若發現課稅內容或對稅額有疑問者,可撥打稅單(繳款書)正面右下方的查詢電話,向稅捐機關人員查詢、申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