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 夏淑賢】2011/10/18 臨時需要調度資金,又嫌小額信貸利息高,有產階級者不妨利用房貸增貸或回復型房貸,利息比信貸低;也有銀行鼓勵信貸客戶在利息優惠期過後若要提前還款,改以房貸增貸支應,提高民眾資金調度的彈性,降低成本。 不少銀行提供前三個月或前半年2%以下優惠固定低利,甚至前三個月不到1%,但若民眾借貸期間比優惠期間長,大多數小額信貸的平均年利率仍達5%以上,比房貸利率還高。因此,銀行業者建議,若本身已有房貸,就可以考慮房貸增貸,或改為回復型(即理財型房貸),把還給銀行的房貸資金再借運用,利率成本就比小額信貸要低。 房貸增貸,是指房貸戶辦理房貸一段時間,清償部分本金後,又再辦理新增房貸。這種做法視同與銀行締結新房貸契約,房貸戶和銀行之間會變成兩個房貸契約並存,一個是原有的舊約,另一個則是增貸的新約;新約的增貸金額,以現在的新估價結果計算可貸額度,再扣除舊約的尚未清償餘額,即為增貸金額,而利率也是以現狀來定。 不過,即便今年市場利率走升,但還是比信貸便宜,尤其信貸一借可能至少一、兩年以上,總費用年百分率多在4%、5%以上。 另一種選擇是將一般傳統房貸改成回復型房貸,也就是還掉的房貸本金可以隨時再借出動用。但回復型房貸與房貸增貸有兩大差異,一是增貸為一次借出金額,跟傳統房貸一樣逐月攤還本息,還掉就不能再借出,不像回復型房貸可隨借隨還;二是房貸增貸利率比回復型低,一般來說,回復型房貸利率加碼,可能會比一般房貸再高50點到100點(1個基本點為0.01個百分點)。但重點是即使是回復型房貸,利率也比信貸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