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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草案 市價徵地 一併保障耕地正義 2011/08/26

行政院會昨通過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立未來改採市價徵收土地,草案也納入「大埔模式」,若農民仍有耕作意願,政府須在區段徵收土地內增設農業專區,提供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配售土地、繼續耕作,以落實土地正義原則。

 馬英九總統端出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的政策大菜後,行政部門總動員、陸續公布相關措施,內政部昨祭出罰則,限制不動產交易應於三十天內完成實價登錄;財政部也全面加強稽徵,遏止不動產交易逃漏稅,以落實租稅公平正義,遏阻房價飆漲。

  根據昨天通過的草案,明定特定農業區,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外,不得納入堪選用地範圍;但國防、交通、公用事業、水利事業、公共衛生或環保等,經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不受此限。

 對於現行土地徵收採公告地價加成方式,內政部長江宜樺坦言「即使加成徵收,仍比實際價格低」;依據政院版土徵條例改採市價徵收,並由地方政府經常調查地價動態,每六個月提報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外界憂心實價徵收恐將使政府增加龐大財政支出。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現行土地徵收採公告現值加成的作法,原本就已接近市價;因此,就算將來改按市價補償後,對於政府財政負擔應不至於太重,只是評定技術是上須更精細、更貼近市價。

 不過,昨天院會討論過程,包括台南市長賴清德與北市、高市等列席地方首長卻認為,土地市價半年評定一次,實在是勞師動眾,地方政府態度是否影響土徵條例修法,也引發關注。

 此外,草案也明定,中低收入戶因建物被徵收導致無屋可居住,應獲得妥善安置,包括安置住宅、購置住宅貸款息補貼、租金補貼等。

 至於大埔事件,部分農民先領取現金補償卻要求改為申請抵價地(以地易地),與現行條文牴觸,這次修正草案也放寬規定,讓農民可彈性選擇請領現金或領抵價地。

資料來源:聯合報 / 記者:明賢,楊毅,沈婉玉 / 台北報導 / 20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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