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預售屋的資訊將更為被揭露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購買預售屋時,購屋者往往不熟悉法令規範,屢有遭銷售業者的誤導或未被告知,而產生日後違規使用的情況;營建署已進行修法準備,2013年施政重點將放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期許朝向周延的前期管理解決預售屋銷售實產生的亂象。 公寓大廈前期,包括民眾購買預售屋時,不容易取得建築物設計規劃資訊,容易為廣告內容所誤導,造成購買後才知道違規使用的窘境;還有二次施工行為多發生於成立管理委員會前,起造人代管期間的違規二次施工行為倘能杜絕,將有利於日後管理;另外成立管理委員會後,起造人與管理委員會對共用部分移交爭議,常為了設施設備功能是否有明顯缺陷,而各執己見,導致移交僵局等問題亟待解決。
因此,營建署表示,將修法明定預售屋銷售期間,銷售現場應放置建造執照及工程圖樣,以供民眾閱覽,而且成立管理委員會前,起造人代管期間負有改善、回復原狀、制止與通報義務。成立管理委員會後,則由起造人與管理委員會協議檢測方式,費用由起造人負擔。
另外,規約草約如約定不當,常為日後爭議的導火線,為維護住戶權益及兼顧規約草約公平與合理性,將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規約草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