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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調整周期 擬縮短 2013/01/18

公告地價調整周期 擬縮短
陳揆下達指示令 要求內政部、財部檢討現行「3年1調」及縣市同一標準問題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長陳冲昨(17)日指示內政部、財政部,研議公告地價是否每3年調整。陳冲並指出,縣市合併為直轄市後的公告地價問題,即是目前做法是「縣歸縣,市歸市」,終究要達到同一標準,財政部應盡快處理。

 

2010年時為平抑房價,內政部曾經提出公告地價由現行每3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年調整。當年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並規定,可對短期出現異常波動地區的房地產,機動檢討公告土地現值。

不過,此案送到行政院後,政院以攸關稅制通盤檢討為由,交由財政部研議,「冷凍至今」。陳揆此次指示研議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一次的做法,是否進一步牽動檢討公告土地現值,備受關注。

行政院會昨日聽取財政部「101年稅費徵起情形報告」。財政部表示,稅收與景氣循環高度相關,2001年至2003年,受網路泡沫及SARS影響,賦稅收入連年短徵;2009年受金融海嘯影響,短徵2,538億元,為史上最高;2012年受歐債危機衝擊,賦稅收入短徵432億元。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表示,現行地價稅每3年調整,是否考慮每年或每2年調整一次;縣市合併直轄市改制後,市的部分地價稅上升、縣的部分則下降,是否可修法分開計算。

陳冲表示,公告地價是否每3年調整請內政部、財政部研議處理,如有共同看法,可本於職權處理,如有需要報院就報院處理。

在稅收短徵方面,101年稅收較預算數短徵432億元,主要包括:證交稅短徵549億元、綜所稅超徵371億元。

財政部並指出,2012年台灣賦稅收入占GDP比率為12.7%,低於日本的16.3%、美國18.5%,更遠低於英國28.2%、丹麥46.6%。

陳冲說,去年的證券交易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等稅收減少,但隨著景氣慢慢回復,這些稅收有增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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