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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台中促參案資格遭質疑 經發局長:將請中央解釋 2012/11/15
國泰人壽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向台中市府取得「市81」公有市場用地經營使用權。
國泰人壽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向台中市府取得「市81」公有市場用地經營使用權。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國泰人壽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向台中市府取得「市81」公有市場用地經營使用權,引發議員黃錫嘉質疑是否具備法定經營資格?他引用金融管理委員會祭出金融控股公司法「產經分離」條款,不准中信辜家出資購買壹傳媒為例,認為國泰人壽也屬國泰金控旗下成員之一,是否也有同樣的限制?要求市府儘速釐清,以免淪為秋紅谷開發案的翻版。
 
經發局長王誕生回應表示,因為國泰是以「保險公司」的資格參與台中市府的促參案,因此市府主要是以保險法規定加以檢視,而保險法與金控法對於得經營項目的規定大致相同。但不論如何,市府已要求國泰先向中央請求解釋是否資格符合規定,而經發局也會向中央作相同的詢問,以求確定。
 
王誕生局長說,國泰人壽參與市府的促參案,資格當然必須符合促參法及相關法令的規定,當初市府也依規將國泰投標的案件送至行政院公共工作委員會,中央也沒有提出問題,甚至市府還收到工程會核發的促參獎金。
 
但如果最後金管會認為國泰不符合資格,市府應如何處理?王局長表示,屆時國泰除了可能會被金管會處罰外,市府也可以要求解約,並向業者求償,就連已開挖的土方,也必須依規定繳交費用給市府。他強調不論如何,市府的權益絕對不會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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