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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家淇:「地價評議」有異議可提請重新評議 2012/11/14

蕭家淇表示,委員會成員依法組成,民眾對價格如有異議,可提請重新審議。(圖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蕭家淇表示,委員會成員依法組成,民眾對價格如有異議,可提請重新審議。(圖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地徵收以市價補償自2012年9月1日開始實施,台中市政府也設置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地價。市議員陳成添2012年11月12日於總質詢中表示,委員會評議地價低於市價,認為是「球員兼裁判」。副市長蕭家淇表示,委員會成員依法組成,民眾對價格如有異議,可提請重新審議。
 
陳議員表示,土地徵收以市價補償後,民眾普遍反映評議地價仍低於市價,由於市長胡志強與副市長蕭家淇都是地價評議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陳議員懷疑市府主導地價評議,是「球員兼裁判」。
 
對此蕭家淇澄清,當初市價徵收上路時,有人建議由3位土地估價師估價,最終價格由三者平均,但內政部最後仍決議由地價評議委員會負責審核地價。蕭家淇說,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組成依據內政部《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辦理,須包含不動產估價領域專家學者、不動產估價師、議員代表及地方公正人士等,不是主任委員就可以決定。
 
蕭家淇強調,評議地價是由地政事務所訪查交易的土地價格,並參考附近交易案例,最後提報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針對陳議員認為評議地價低於市價,讓民眾權益受損。蕭家淇表示,民眾若對價格有異議,可申請重新評議。這段期間土地徵收仍照常進行,若重新評議後價格有變,會將價差補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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