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分售土地、建案銷貨退回 可望免稅
對於建商與個人地主「合建分售」可望免稅,全台透天推案建商感到欣慰,但仍擔心最後一刻可能翻案。財政部說明,奢侈稅實施後,出售持有二年以內非自用房地,按成交價格加徵十%至十五%;五十萬元以上入會費、家具、皮草、象牙、龜殼、玳瑁及保育類珊瑚,以及三百萬元以上私人飛機、遊艇、汽車、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等,按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加徵十%。
不過,奢侈稅有十一項豁免條款,第七款為「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原本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規定,「合建分售」(營業人以他人土地興建房屋銷售)只有房屋免稅,土地納入課稅,但因建商反映將衝擊施工期較短的透天厝建案,財政部已修改施行細則草案,「合建分售」的土地也可免稅。
另外,建商推案可能出現「銷貨退回」,建商須買回房屋再銷售,雖然帳面上不是「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但財政部同意視為「第一次移轉」,建案銷貨退回可免徵奢侈稅。
據了解,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正由行政院審查中,有關「合建分售土地」及「建案銷貨退回」排除課稅,已初步獲得行政院同意,下週可望正式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