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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於101年5月7日公布新制訂「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並於101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
2012/05/21
制定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布機關:臺中市政府
公布日期:
101.05.07
公布字號:府授法規字第
1010072987
號
令
異動性質:
制訂
主
旨:制定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一、台中市政府於101年5月7日公布新制訂「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並於101年5月9日起正式實施。
二、台中市政府101年5月7日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臺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並自101年5月9日起於改制前原行政區域內失其繼續適用之效力。
三、發布後的條文請至公會網站「建築法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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